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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月津港燈節燈區及光環境規劃設計執行案」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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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2020月津港燈節燈區及光環境規劃設計執行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機關代碼 | 3.95.33 |
機關名稱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
單位名稱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9/06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9/23 17:00 |
開標時間 | 108/09/24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8,0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基本資格:投標廠商需具有承作本案能力,其營業項目為管理顧問業或一般廣告服務業或展覽服務業或藝文展覽業或國內政府立案學術機構。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招標機關應視個案需求決定增刪後勾填):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切結書1正本(投標廠商,投標時檢附;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 10 份) ■廠商需具有製作或承作能力之證明(請提供相關執行案件決算驗收證明文件) ■標單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