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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港港區水域油污染雷達自動監控偵測系統建置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高雄港港區水域油污染雷達自動監控偵測系統建置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機關代碼 3.15.86
機關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秘書處採購科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09/11
截止收件日期 108/10/15 09:00
開標時間 108/10/15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5,277,5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8-6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秘書處採購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應徵廠商如屬國內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或「大專院校」或「法人機構」,應附具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一)如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提送下列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4、納稅證明。
(二)如屬技師事務所者,應提送下列證明文件: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執業執照。
2、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三)如屬大專院校者,應提送下列證明文件:
設有海洋、水利或環境相關科系,應檢附學校設立及科系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四)如屬法人機構者,應提送下列證明文件:
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或立案證明。
二、應徵廠商如屬外國廠商者,應提送之資格文件項目如下(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一) 應徵廠商如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提送下列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為須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始得設立登記,並申請核發相關登記證始得營業之行業廠商,於投標時檢附工程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