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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降溫計畫-電力線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新竹市東區陽光國民小學 於 108/10/0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教室降溫計畫-電力線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294,774元 ,開標時間108/10/16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10/16 10: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教室降溫計畫-電力線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3.76.58.97.28
行政事務處
108/10/09
108/10/16 10:00
108/10/16 10:30
294,774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市東區陽光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明湖路200號,行政事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
廠商應徵資格:(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本採購案投標,如為決標廠商經事後發現取消其權利並沒收履約保證金)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2、具本案標的履約能力之合法登記廠商。 應繳交之資格證明文件: 1.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明書與會員證影本;技師執業執照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投標者,應檢附依該管理條例申請之登記證,其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應涵蓋本案相關電力或電氣科別。廠商以「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投標者,應檢附依該管理辦法申請之登記證,及出具廠商執業技師之技師執業執照(所載執業機構應為該投標廠商)供審查,而執業執照所載技師科別應符合本案相關電力或電氣科別。 2.投標廠商應檢附納稅證明:營利事業所得稅或營業稅納稅證明,如為營業稅即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乙份。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無則免繳。 3.會員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