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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巢區深水段133-1地號護岸損壞修復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108/10/0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燕巢區深水段133-1地號護岸損壞修復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718,339元 ,開標時間108/10/15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10/15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燕巢區深水段133-1地號護岸損壞修復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97.73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
108/10/09
108/10/15 09:00
108/10/15 09:30
718,339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登記合格之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未受停業、停權處分之廠商)
並需檢附下列證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非特許行業免附)。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或立案證明。
3、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課稅之廠商請檢附稅捐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或開標前2個月內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5、押標金票據。
6、退還押標金申請書(兼切結書) 。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投標廠商切結書。等相關資料不及備載詳如招標文件(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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