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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烏日前竹地區區段徵收工程先期圍籬工程(開口契約)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於 108/10/0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臺中市烏日前竹地區區段徵收工程先期圍籬工程(開口契約)」,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5,386,924元 ,開標時間108/10/17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10/17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臺中市烏日前竹地區區段徵收工程先期圍籬工程(開口契約)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1.100.2
秘書室
108/10/09
108/10/17 09:00
108/10/17 10:00
15,386,924元
05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秘書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及圖說計新臺幣1,000元,以現金支付,餘詳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證照齊全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為「E101011」,且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 (二)廠商投標時須提出下列資格文件影本: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2.承攬工程手冊。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納稅證明文件。 5.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 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三)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條款等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