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109年度各機場美製L3X光檢查儀1部定期保養維修勞務採購案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於 108/10/0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9年度各機場美製L3X光檢查儀1部定期保養維修勞務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216,000元 ,開標時間108/10/29 16: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10/28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取
109年度各機場美製L3X光檢查儀1部定期保養維修勞務採購案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3.1.1.3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108/10/09
108/10/28 17:00
108/10/29 16:00
216,000元
否
01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8/11/04)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8/10/08)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投標廠商須為國內合法納稅之廠商。
二、投標廠商或其代理廠商須具有我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發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銷售服務業認可證明(應於開標日仍在有效期限內)。
三、具有維修、維護本案美製L3X光檢查儀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或已取得原供應廠商提供產品銷售、維修、供應備件、售後服務之授權證明書、曾承做與本案類似儀器之證明...等)。該證明文件須為原廠最近2年(107年、108年度)有效之證明文件。
四、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五、以上投標文件如為外文應同時檢附中文譯本及相關公證或認證。投標廠商所附資格文件若如為外文,須經翻譯為中文譯本,並經翻譯公會、民間公證人、法院等認證或公證,依序裝訂成冊及標列頁次、序號,以供審查。
六、餘詳如投標須知。
Loading...

處理中,請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