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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印表機耗材採購案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屏東縣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印表機耗材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機關代碼 3.49.1.11
機關名稱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單位名稱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10/18
截止收件日期 108/10/25 17:30
開標時間 108/10/28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591,022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太原一路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無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基本資格:有能力承辦本案標的之合法設立公司、行號,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如下証明文件:
(一)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等文件:
投標廠商營業項目應與本採購標的相符,如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或含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其屬自然人執業者為上一年度或前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申報證明文件,法人應檢附結算申報書或免稅證明。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投標廠商切結書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