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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桃園市兩蔣文化園區接駁車委外服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於 108/10/2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9年度桃園市兩蔣文化園區接駁車委外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244,000元 ,開標時間108/10/31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10/31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09年度桃園市兩蔣文化園區接駁車委外服務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3.80.30.1
服務推廣課
108/10/24
108/10/31 09:00
108/10/31 10:00
2,244,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凡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或遊覽車客運業之合法公司,具備合格證件,符合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無不良記錄者。 (二)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前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4.有效之同業公會會員證。 5.廠商之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6.車齡5年內之營業車輛證明文件(如行車執照等)。 (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