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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歷史建築「新店劉氏家廟(啟文堂)」、「劉氏利記公厝」、「新店大坪林劉氏文記堂」重組工程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新北市歷史建築「新店劉氏家廟(啟文堂)」、「劉氏利記公厝」、「新店大坪林劉氏文記堂」重組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機關代碼 3.82.33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10/25
截止收件日期 108/11/25 17:00
開標時間 108/11/25 17: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37,530,834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甲級以上營造業廠商。
(二)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7條規定,參酌「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第12條訂定工地負責人與傳統匠師資格如下:
1.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1)累積2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修復工程經費達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2.傳統匠師(類別詳附件),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第3項規定,經主管機關審查登錄並公告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