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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國小樂活運動站設備購置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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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忠孝國小樂活運動站設備購置工程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84 - 運動商品 |
機關代碼 | 3.76.55.97.10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花蓮市忠孝國民小學 |
單位名稱 | 總務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10/25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10/30 10:00 |
開標時間 | 108/10/30 15: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6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凡經營與本次採購標的有關之業別廠商,領有政府核發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所提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稅捐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第一次招標,符合資格者如為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 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本案第二階段開標或辦理第二次及以上招標時不在此限。 5.其它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