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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濃區嵫嶠橋下游護岸修復工程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美濃區嵫嶠橋下游護岸修復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機關代碼 3.97.65
機關名稱 高雄市美濃區公所
單位名稱 高雄市美濃區公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10/25
截止收件日期 108/10/31 17:00
開標時間 108/11/01 0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506,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61元
系統使用費	26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3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美濃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3高雄市美濃區美中路2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1.光碟為?佰伍拾元,2.紙本為肆佰伍拾元,請向本所秘書室出納繳款後憑據領取;倘需郵寄,請附足回郵費用。上網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廠商領標作業)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未受停業權處分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請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1.土木或營造業登記證。(如屬其他許可業請另行註明,非屬許可業免附)(應經相關主管機關核准或完成登記始得營業之行業,為許可業)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