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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分局108年度「復興分駐所及霞雲派出所整修工程」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溪分局 於 108/10/2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大溪分局108年度「復興分駐所及霞雲派出所整修工程」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361,900元 ,開標時間108/11/04 15: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11/01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大溪分局108年度「復興分駐所及霞雲派出所整修工程」採購案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3.80.13.22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溪分局
108/10/28
108/11/01 17:00
108/11/04 15:00
361,9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調整為A4紙張,並應加蓋廠商印鑑章)如下:
(一)廠商資格: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之室內裝修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或土木包工業。
1.室內裝修業:建築物室內裝修登記證。
2.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有效期間內之公會會
員證。
3.土木包工業: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及有效期間內之公會會員證。
4.本案履約地點皆位處原住民地區,決標方式請依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
及其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若為原住民廠商,請提供為原住民個人、機構、
法人或團體證明書(非原住民廠商者免)。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
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
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1、本項證明文件為指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
或登記證明文件,非指「營利事業登記證」。2、本項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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