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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泉崗助航臺109-110年度機電及助航燈光設備維護服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於 108/10/2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清泉崗助航臺109-110年度機電及助航燈光設備維護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6,585,718元 ,開標時間108/11/28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11/27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清泉崗助航臺109-110年度機電及助航燈光設備維護服務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15.6.50
桃園裝修區臺
108/10/28
108/11/27 17:00
108/11/28 10:30
6,585,718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6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8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廠商基本資格: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電氣技術顧問團體或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需符合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相關之規定)或甲級電器承裝業廠商,並具備相關同業公會之會員資格,未受停業、目前無「政府採購法」不得參予採購情形之處分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包含: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外國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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