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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線微波機故障維修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支線微波機故障維修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54 - 電信相關服務
機關代碼 A.1.1.41
機關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10/29
截止收件日期 108/11/04 17:00
開標時間 108/11/05 0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53,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星期例假日、國定例假日或其他休息日除外)至機關2樓通訊器材科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 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有關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公司或商號)可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 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