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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桃園市低碳垃圾清運路線暨便民服務執行延伸計畫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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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9年度桃園市低碳垃圾清運路線暨便民服務執行延伸計畫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
機關代碼 | 3.80.15.1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
單位名稱 | 設備保修組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10/29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11/12 09:00 |
開標時間 | 108/11/12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6,7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需為I3 資訊服務業務相關業者。 (二)資格封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稅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I3 資訊服務業)。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5.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得另行以不透明容器裝封) (三)價格封應附具之文件: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標價清單。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