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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萬大森林遊樂區房務、環境清潔及景觀維護工作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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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奧萬大森林遊樂區房務、環境清潔及景觀維護工作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
機關代碼 | 3.45.4.4 |
機關名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 |
單位名稱 | 育樂課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10/29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11/13 17:00 |
開標時間 | 108/11/14 09: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8,92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項目需同時具備有1.清潔服務、2.造林或園藝服務、3.廢棄物處理等相關行業之項目者。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注意事項: (1)投標廠商營利事業項目之證明文件。 (2)完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負責人或員工取得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結業證明書。 (6)負責人或員工取得丙級以上之廢棄物處理技術員證明者。 (7)履約能力保證切結書。 (8)投標廠商得依環保署97年4月14日環署廢字第0970027260號函示,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運處理,得分包予環保署核准執業之合法清除業者。投標廠商需於決標日起30日內取具下列之合約,若未取具任一合約,由本處沒入履約保證金新台幣20萬元,並終止合約及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規定辦理: (A)投標廠商出具與事業廢棄物清除機構簽訂之處理合約(含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B)投標廠商出具事業廢棄物、水肥清除機構與最終處理地點(合法焚化爐)簽訂之處理合約。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