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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三機大修現場驅動器改善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於 108/11/0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興三機大修現場驅動器改善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4,200,000元 ,開標時間108/11/14 13: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11/13 16: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興三機大修現場驅動器改善工作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13.31.40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108/11/04
108/11/13 16:00
108/11/14 13:30
4,20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整,請繳存至台灣銀行公館分行(銀行代碼004)、收款帳戶58113414900066(14碼)、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ㄧ)、經政府核准登記之機械工程或儀控工程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檢附,特訂條款(貳)、一、(一)7~9之原廠或同等品型錄資料供審查,若未能提出,視同廠商投標資格不符。
(三)、提出同等品之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明同等品之廠牌、尺寸、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等相關資料,且用螢光筆標示,並檢附原製造廠之說明資料以供比對審查,資料未附齊全,且未能立即澄清者,則視同資格不符。
(四)、乙方於決標次日起7日曆天內,應提出特訂條款(貳)、一、(一)7~9之原廠(或同等品之原廠)同意供貨證明文件供甲方備查。乙方若未於期限內提供,視為重大情節,甲方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辦理。
詳細規定請詳特訂條款(壹)第三條及投標須知第六十六條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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