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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駐館電腦維修工程師」勞務採購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國立臺灣圖書館 於 108/11/0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9年度駐館電腦維修工程師」勞務採購」,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600,000元 ,開標時間108/11/13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11/12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09年度駐館電腦維修工程師」勞務採購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A.9.12
國立臺灣圖書館
108/11/04
108/11/12 17:00
108/11/13 10:00
6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
1.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公司行號、機關,且無不 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2.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 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 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 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 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 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 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 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 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購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 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 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 之信用證明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押標金:新臺幣3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