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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園區五權市民活動中心暨社區式長照機構主體新建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於 108/11/0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大園區五權市民活動中心暨社區式長照機構主體新建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53,333,341元 ,開標時間108/11/26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11/26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大園區五權市民活動中心暨社區式長照機構主體新建工程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3.80.58
秘書室
108/11/07
108/11/26 09:00
108/11/26 10:00
53,333,341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廠商基本資格: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如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規定)。 1.單獨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2.共同投標廠商之組合應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二)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包含: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鑑)(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2.切結書1(正本,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鑑;請詳閱招標文件中之「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3.納稅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