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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環境清潔維護及文書交換採購案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09年度環境清潔維護及文書交換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機關代碼 3.97.2.26
機關名稱 高雄市苓雅區戶政事務所
單位名稱 高雄市苓雅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11/13
截止收件日期 108/11/19 17:00
開標時間 108/11/20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375,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投標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為建築物清潔服務業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應備文件:(詳見本案投標須知第60點)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本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依行政院98年3月12日院臺經字第0980006249D號令,核定營業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之施行期限至98年4月12日止,即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之。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印模單。
6.投標廠商切結書。
7.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
8.服務企劃書1式7份。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