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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崙溪畔日式宿舍群建築修復暨環境美化工程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美崙溪畔日式宿舍群建築修復暨環境美化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機關代碼 3.76.55.28
機關名稱 花蓮縣文化局
單位名稱 花蓮縣文化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11/22
截止收件日期 108/12/04 17:00
開標時間 108/12/05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46,715,553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 廠商基本資格:本工程屬古蹟類(歷史建築)修復工程,投標廠商應為甲級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並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7條等相關規定,應檢附下列文件及本須知第六十六點特定資格文件並經審核後始得准予參加後續審查。
(二) 應檢附之文件
1. 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代表廠商名稱、日期、加蓋代表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2. 押標金繳納憑據: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3. 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但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得免提供。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