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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桃廠儲槽開槽前油氣處理清除長約工作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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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9年桃廠儲槽開槽前油氣處理清除長約工作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50.48.1 |
機關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11/27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12/04 17:00 |
開標時間 | 108/12/05 10: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813,631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載有「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代碼:J101990)」。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符合以下其中1項即可: A.曾完成國內各類儲槽之油氣回收處理工作或代操作油氣回收處理工作,投標時檢附完工證明文件;若該證明文件其內容無法顯示為儲槽油氣回收處理工作者,應另檢附該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該油氣回收處理工作之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B.與國外廠商技術合作,該國外廠商曾完成各類儲槽之油氣回收處理工作,投標時檢附技術合作證明及國外廠商之完工證明文件供審;該文件其工作需顯示為儲槽油氣回收處理工作。(該技術合作及完工證明文件需翻譯為中文)。 C.擁有油氣收集處理設備者,投標時檢附購買設備之證明文件(如進口證明文件)及設備規範供審查。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