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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花東縱谷國際觀光旅遊平臺服務維運計畫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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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9年花東縱谷國際觀光旅遊平臺服務維運計畫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
機關代碼 | 3.15.8.8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單位名稱 | 遊憩課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11/29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12/09 17:00 |
開標時間 | 108/12/10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38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之廠商、即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機關與本案委辦內容有關之專業服務(勞務案)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並以具有辦理本案類似勞務規劃與執行經驗者尤佳。其中,以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經營者,應為經濟部公告之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定之代碼及業務別,其中所列I類【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或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始符合資格。 2.投標廠商有下列之一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參加投標: (1)投標廠商若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列情形之一者。 (2)廠商有經本處或其他政府機關登錄或該管公會公告為信譽不佳,在停業處份期間者。 (3)廠商或負責人與本機關首長或本採購案洽辦機關首長或受委託辦理採購之法人或團體負責人,有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之涉及本人、配偶或三等親以內之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之情形。 (4)係政府採購法第38條規定之政黨及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