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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桃園市野生動物救傷與暫時收容照顧飼養委託專業服務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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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9年度桃園市野生動物救傷與暫時收容照顧飼養委託專業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
機關代碼 | 3.80.11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林務科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12/04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12/17 09:00 |
開標時間 | 108/12/17 09: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897,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廠商。 2.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法人或團體。 (二)應附文件詳如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包括: 1.一般文件: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廠商,應出具: a.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b.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c.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2) 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法人或團體,應出具: 1.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4.服務建議書。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