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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萬華區華江段出租住宅新建統包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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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臺北市萬華區華江段出租住宅新建統包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機關代碼 | 3.13.30 |
機關名稱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12/04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12/17 17:00 |
開標時間 | 108/12/18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96,778,609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08/12/19)
前一版公告日(108/11/14)
前一版公告日(10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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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單獨或共同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並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1.甲等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 2.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建築師事務所。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含)以上廠商(代碼:E501011)。 4.甲級電器承裝業(含)以上廠商(代碼:E601010) 5.廠商納稅之證明(建築師事務所免附) 6.廠商信用之證明 7.符合以上四種基本資格之廠商可採異業共同投標承攬,應提出共同投標協議書 。 二、特定資格(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6條): (一)工程實績(甲等綜合營造業):截至投標日前5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單一承攬建築工程或共同承攬所分擔建築工程部分契約金額達新臺幣1億1,500萬元,或累計承攬建築工程契約之金額達新臺幣2億9,000萬元。 (二)財力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 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2千4百萬元整)。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