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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花蓮供油桶裝廢油泥及漆渣清運工作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08年花蓮供油桶裝廢油泥及漆渣清運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機關代碼 3.13.50.41.8
機關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東區營業處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東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12/04
截止收件日期 108/12/16 17:00
開標時間 108/12/17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3,807,972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聲明書。
●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營業項目內有事業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或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
●投標廠商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清運廠商應檢附環保機關核發許可資料(含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影本),內含D-0903、D-1799及D-1701許可類別,且曾承攬廢油泥清運工作並出具業主合約封面(影本),在有效期間內廠商須附有處理廠同意處理證明書,或是雙方契約證明供審查。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