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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委請民營交通船接送船員執行公務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08年度委請民營交通船接送船員執行公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2 - 水上運輸服務
機關代碼 3.15.86.5
機關名稱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行政處秘書科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12/23
截止收件日期 108/12/30 09:00
開標時間 108/12/30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536,76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有船舶勞務承攬業、交通船運輸或拖船出租業或其他運輸輔助業業務相關者。並附證明影本。廠商可以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核准函影本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商工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4.13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投標時請勿再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參與投標之廠商,須為高雄港已登錄交通船業者或提出高雄港泊位證明(或停泊高雄港之其他證明)(泊位含本港漁港、修造船廠、海事工作船渠)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