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國定古蹟西嶼燈塔(漁翁島燈塔)修復及再利用工程(第1期續辦)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
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國定古蹟西嶼燈塔(漁翁島燈塔)修復及再利用工程(第1期續辦)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機關代碼 | 3.15.26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航港局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航港局航安組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12/27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1/03 12:00 |
開標時間 | 109/01/03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2,091,5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丙等(含)以上?合營造業:(1)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2)營造業登記證書。 2.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註:使用發票者,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二項均需檢附)。營業稅之納稅證,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時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 (三)其他應繳納之證件: 1.廠商依工商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公會會員證(投標當年度)。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屬工程採購標案之切結書(正本)。 4.押標金票據、憑證或現金繳納收據聯(正本)。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