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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美燈塔及基隆燈塔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高美燈塔及基隆燈塔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機關代碼 3.15.26
機關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航安組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12/27
截止收件日期 109/01/09 17:00
開標時間 109/01/10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3,20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民間團體。
2.依法立案之學術、研究單位或機構。
3.建築師事務所。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之擬具及解體調查,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下列規定:
(1).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國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民間團體: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書。
3.公私立大專院校:由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之公文或授權書正本。
4.依法立案之學術、研究單位或機構:出具同意參加投標之公文正本或授權書正本。
5.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