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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號機反應器廠房圍阻體第五次營運中檢測暨修補工作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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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2號機反應器廠房圍阻體第五次營運中檢測暨修補工作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31.82 |
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1/06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2/04 16:00 |
開標時間 | 109/02/05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4,3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 (二)投標時廠商應雇有一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並檢附證件影本。 (三)專責工程師須同時具備下列1.2.3.或1.4.條件: 1.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 2.具有核電廠廠房土木、建築結構等相關設計或施工經驗(下列任一證明文件): (1) 曾擔任核能電廠於建廠期間或運轉期間之土木、建築等廠房相關設計或施工等證明。 (2) 曾擔任核能電廠於建廠期間或運轉期間之土木、建築等廠房相關設計或施工等職務的服務證明及技術顧問公司與電廠合約。 (3) 曾從事土木、建築結構等設計或施工之服務證明影本及所得稅扣繳憑單,同時並附曾擔任核能電廠混凝土圍阻體之設計、建造等研究之證明。 3.對既成之鋼筋混凝土結構有評估經驗者(下列任一證明文件): (1) 國內或國外政府立案之學術機構、或研究機構、或土木技師公會、或結構技師公會、或政府機關等任一機構所開立之證明文件。 (2) 核能電廠建廠期間之技術顧問公司或核能電廠運轉期間之技術顧問公司所開立的相關證明文件。 (3) 曾參與國內或國外核能電廠圍阻體IWL檢測暨評估工作之評估報告及完工証明文件影本。 4.曾擔任台電核能電廠IWL檢測專責工程師者。 (四)餘詳施工細則說明書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