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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109年度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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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苗栗縣109年度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45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政府 |
單位名稱 | 苗栗縣政府毒品防制及心理衛生中心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1/10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1/17 17:00 |
開標時間 | 109/01/20 09: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76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第一辦公大樓7樓發包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300元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依據家庭??加害人處遇計畫規範第二條規定,本規範所稱處遇計畫執行機關(構),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醫院評鑑合格並設有精神科門診或精神科病房者。 (二)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精神科醫院評鑑合格者。 (三)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藥癮戒治醫療機構。 (四)曾接受政府委託辦理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指定之相關機關(構)或團體。 依上述規定實際執行處遇專業人員應領有心理師、社工相關專業證照及家庭暴力處遇實務經驗之專業人員。 並具備合格證明(詳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餘詳投標須知。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