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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安花宅重要聚落建築群37、45、48、53與55號古厝修復規劃設計案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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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望安花宅重要聚落建築群37、45、48、53與55號古厝修復規劃設計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56.28 |
機關名稱 |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
單位名稱 | 文化資產科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2/14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3/05 10:00 |
開標時間 | 109/03/05 11: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8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 1.依法登記開業建築師事務所。 2.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者。 (二)證明文件: 1.建築師開業登記證(影印本)。 2.公會本年度會員證(影印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 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 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或申領統 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 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5.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