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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池潭與旗津公共空間廣告委託出租及代管案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蓮池潭與旗津公共空間廣告委託出租及代管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機關代碼 3.97.38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單位名稱 維護管理科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9/02/14
截止收件日期 109/03/16 17:00
開標時間 109/03/17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0元 預算金額為0理由: 代管支出維護費及出租廣告收益費用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秘書室(收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每份新臺幣200元;通信領標每份標單新臺幣200元外,請備齊回郵信封。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法登記之公司、法人、機構或團體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良紀錄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
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僅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列為無效標】。
2.廠商納稅之證明:
(1) 如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依法免繳稅者免附。
3.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加蓋廠商印章,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4.投標單(標價超過預算或未填寫者為不合格標)。
5.服務建議書。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