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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二廠除役資訊管理系統之計畫、系統與工程管理子系統開發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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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核二廠除役資訊管理系統之計畫、系統與工程管理子系統開發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
機關代碼 | 3.37.1 |
機關名稱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2/14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2/19 10:00 |
開標時間 | 109/02/19 10: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633,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須提出以下證明文件投標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 98 年 4 月 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2.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或新設立稅籍證明及統一發票購票證明;依法令免繳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出具免繳稅証明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因本案執行需具備核電廠除役相關專業知識如除役成本估計、風險管理、廢棄物管理、拆除管理等,投標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除役相關資訊系統開發之承做相關證明文件,以證明其具備履行本專案之能力。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