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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郵局臨場健康服務特約醫護人員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汐止郵局臨場健康服務特約醫護人員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機關代碼 3.15.83.5
機關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9/02/14
截止收件日期 109/02/20 17:00
開標時間 109/02/21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96,8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047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4樓勞安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109年2月14日起至109年2月20日於上班時間內至基隆郵局勞安(總務)科不具名繳納文件費參佰元整﹝上述費用請先行至就近郵局劃撥至「基隆郵局營繕劃撥專戶」帳號第19409552號﹞並憑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投標文件。﹝文件費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如醫療機構投標,請附醫療機構開業執照)【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切結書。
6.應提供所指派健康服務特約醫護人員之資格證明文件:
(1)畢業證書、經國家醫師、護理師考試及格及依醫師法、護理人員法領取之證書、執業執照。
(2)健康服務特約醫師下列證明之一:
a.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明。
b.「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7條規定之課程訓練合格證書。
(3)健康服務特約護理人員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7條規定之課程訓練合格證書。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