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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校舍防水隔熱工程設計監造勞務採購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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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9年度校舍防水隔熱工程設計監造勞務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58.96.15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立竹光國民中學 |
單位名稱 | 總務處事務組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2/14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2/19 08:30 |
開標時間 | 109/02/19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97,195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更正序號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和平路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與投標標的相關之業者(建築師或景觀設計師)』,且無「政府採購法」第十五條第四項、第三十八條或第一百零三條一項規定情事之廠商。投標時廠商應檢附證件或相關文件如下:(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二)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依法令無須納稅者須附免稅證明文件。※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600117830號解釋函:「無欠稅(所得稅)證明」,非屬納稅證明。 (三)建築(技)師證書或景觀設計師影本。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