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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109年未婚公教同仁聯誼活動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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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桃園市政府109年未婚公教同仁聯誼活動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機關代碼 | 3.80.21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2/26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3/02 17:30 |
開標時間 | 109/03/03 13: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31,2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具有旅遊休閒之相關性營業項目並持有政府核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 (二)應附具證明文件: 1、政府核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依據中華民國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函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1)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2)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E.查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採購標單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