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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中心網路設備及上網隔離防護系統暨四年維護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資訊中心網路設備及上網隔離防護系統暨四年維護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機關代碼 A.7.31.1
機關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9/03/09
截止收件日期 109/03/17 10:00
開標時間 109/03/17 10: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43,05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投標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二、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營業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投標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供審查: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投標廠商需具備完成與本案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能力,並由投標廠商提出「契約影本及驗收完成」文件。
5.投標廠商具有安裝、維修、售後服務及資通安全之專業能力,並應提送以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對其所提供之硬體設備及系統軟體,其技術人員應具備專業訓練之證明(如相關之證照或訓練課程證明),以證明具備安裝、維修及售後服務之專業能力。
(2)投標廠商需提供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及投標廠商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0日內於臺灣北部地區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以證明具維修、維護及售後服務之專業能力。
(3)投標廠商需提供技術人員之資通安全證照(提供之證照須包含於行政院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以證明具備資通安全之專業能力。
餘詳招標文件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