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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國家公園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推動計畫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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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陽明山國家公園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推動計畫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
機關代碼 | 3.1.2.10 |
機關名稱 |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
單位名稱 | 遊憩服務課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3/12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3/19 17:00 |
開標時間 | 109/03/20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96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9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詳招標須知 (一)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廠商。 (二)應具有相關專長之專業人員,並具備下列證明文件: 1.具有合法立案登記之公司或行號出具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技術顧問機構出具技師執業執照;法人機構者,出具法人登記證書;學校機關出具正式公函;自然人檢附身分證影本。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機構、公會、協會、學會、財團法人機構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機構需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非營利之法人團體須檢附法人登記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廠商信用證明:查覆單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