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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S不斷電系統整併暨電瓶汰換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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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UPS不斷電系統整併暨電瓶汰換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機關代碼 | 3.5 |
機關名稱 | 國防部 |
單位名稱 | 國防採購室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3/12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3/20 09:00 |
開標時間 | 109/03/20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7,5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10元整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廠商納稅證明。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3相UPS安裝及保養維護)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驗收紀錄、結算驗收證明書、合約證明、結案公函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之影本證明文件。 特定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本案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務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1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750萬元以上。前述契約採計政府機關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採計民間單位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並應經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認)證。 2.實績金額之認列:如前述採購機關(構)出具實績證明文件無法辨明其為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案時,投標廠商應自行評估併同投標文件檢附其他證明文件,以資證明。 *餘詳如投標須知所示*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