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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苑鄉文化活動中心整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芳苑鄉文化活動中心整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機關代碼 3.76.47.73
機關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9/03/13
截止收件日期 109/03/17 09:30
開標時間 109/03/17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421,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7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 廠商資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二、 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法人團體者: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者:執業執照(開業證書)、公會會員證。(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3.技術顧問公司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登記證。
4.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 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