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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及使用地劃設作業」委託技術服務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苗栗縣政府 於 109/04/0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及使用地劃設作業」委託技術服務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0,000,000元 ,開標時間109/04/21 15: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9/04/20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及使用地劃設作業」委託技術服務案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3.76.45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
109/04/07
109/04/20 17:00
109/04/21 15:00
10,00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第一辦公大樓7樓發包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300元
1.基本資格為已登記立案有履約能力及與本案規劃設計有關者: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
(2)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法人(非公司)、機構、團體(須具都市計畫工作領域者)。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技術顧問公司。
2.本案參與投標之廠商,需具備近5年內曾辦理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即都市計畫範圍外)土地之計畫或開發案之實績。
3.廠商參與本計畫案之人員應至少具有國土/區域及都市規劃、地政或土地管理、測量、地理資訊系統等實際執行經驗或相關背景,前述人員最少應有1人具有都市計畫技師資格參與本案之規劃(不得為非得標廠商之人員),且履約期間因故異動時需發文提請本府同意,始得異動。
,並具備合格證明(詳投標須知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餘詳投標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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