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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太陽光電發電(PV)系統設備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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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太陽光電發電(PV)系統設備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機關代碼 | 3.13.32.15.11 |
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4/08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4/15 16:00 |
開標時間 | 109/04/16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65,0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100元 系統使用費 110元 文件代收費 55元 總計 1,26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持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至少包括下列任一項: A.「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B.「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C.「D101011 發電業」 D.「E601010 電器承裝業」 E.「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2)投標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3)投標廠商具有完成系統裝置容量 1MWp 以上之證明。 詳投標須知第七條。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