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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榮民總醫院水電、消防設備及系統維護保養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水電、消防設備及系統維護保養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機關代碼 3.32.80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9/04/08
截止收件日期 109/04/29 17:00
開標時間 109/04/30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25,060,000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等自來水承裝業(兩者皆需符合)(電器承裝業代碼:E601010請檢附甲級證明文件,自來水承裝業代碼:E501011請檢附甲等證明文件)
二、基本資格: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之證明文件。
(3)與履約能力之證明
證照或證書部份須符合契約規訂下列規訂:工作人員中至少必須具備下列證照或證書(合格證書或結業證書):甲種電匠或乙級室內配線4張、自來水配管或承裝技工3張、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含消防暫代人員)2張、丙級配線技術士或乙種電匠8張、勞工安全衛管理員1張、缺氧作業主管1張,工作人員每人僅能代表每1張證照,如有多以上多張證照僅能擇1張代表。(例甲君同時擁有甲種電匠及自來水配管,僅能擇一採計1張證照),請依本標案提供之「投標廠商人員證照名冊」格式造冊。
(4)特定資格
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曾負責水電、消防等相關設備〈必須包含高壓電力部份,且電信、資訊、冷氣、空調設備部分不予採計〉,具有直接承攬之操作維護保養契約,需持實績證明(例如契約或結算證明書或經法院公證之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模之一:
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壹仟貳佰萬元。
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貳仟捌佰萬元。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