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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2-耐震補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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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宿舍2-耐震補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機關代碼 | 3.80.8.79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復興區奎輝國民小學 |
單位名稱 | 總務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4/08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4/13 17:00 |
開標時間 | 109/04/14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36,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奎輝里羅馬路三段35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凡國內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具有工程設計監造項目登記者)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附文件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自然人或依法應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 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或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憑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經辦員蓋章者無效。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