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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國小(中和樓)校舍防水隔熱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花蓮市中正國民小學 於 109/04/0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中正國小(中和樓)校舍防水隔熱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285,889元 ,開標時間109/04/14 09: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9/04/14 08: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中正國小(中和樓)校舍防水隔熱工程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3.76.55.97.5
總務處
109/04/08
109/04/14 08:30
109/04/14 09:00
2,285,889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合格執業之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符合本案性質之廠商承攬。 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與標的物有關之合法登記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政府登記合格之相關廠商,須領有中華民國政府機關核發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業經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請改用其他證明文件。例如,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影本: (1)營業?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依法免繳納營業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廠商依政府機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