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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園石化廠舊三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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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林園石化廠舊三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50 |
機關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採購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4/08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5/18 17:00 |
開標時間 | 109/05/19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95,348,853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需有(1)綜合營造業或(2)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或(3)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業,若為共同投標,投標成員應分別符合。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曾承攬遭主管機關列管之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場址(限期改善場址、控制場址或整治場址)之污染改善計畫、污染控制計畫或污染整治計畫,負責執行整治工作並持有採購機關(構)開具之完工證明。 (2)曾承攬國內外煉油廠或石化廠或油庫或儲油設施之石油化學類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場址之污染調查、整治改善或監督驗證工作,並持有採購機關(構)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供審。 廠商須符合上述第2項(1)及(2)資格條件,投標時應檢附前述(1)及(2)資料供審,如完工證明文件之工作名稱未清楚表示工作內容,投標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上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共同投標者,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組合後須符合第2項(1)及(2)資格條件。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