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花蓮縣萬榮鄉馬遠村及萬榮林道生態旅遊可行性評估計畫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
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花蓮縣萬榮鄉馬遠村及萬榮林道生態旅遊可行性評估計畫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
機關代碼 | 3.45.4.8 |
機關名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
單位名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4/16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4/28 12:00 |
開標時間 | 109/04/28 14: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5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國內各大專院校、研究機構、法人組織、團體或其他依法 令得提供專業服務之廠商。 (二)應附證明文件(相關證明文 件須檢附於證件封內):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自然人、公立學校及公立研 究單位 則免)。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 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 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 稽徵機關核 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 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 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 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 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 開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 違章欠稅之查復表或證明代之。 3.前項相關證明,下列單位得以組織條例、規章之影本或准予 投標之公函正本(附於投標文件內)代之:(1)公(私)立大專院 校、(2)公立學術研究機構、(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