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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館配水池改建暨共構多目標綜合大樓新建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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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公館配水池改建暨共構多目標綜合大樓新建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機關代碼 | 3.79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 |
單位名稱 |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4/16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6/16 11:00 |
開標時間 | 109/06/16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5,067,0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及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2)允許上限3家廠商共同投標,並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不得少於60%。(3)僅允許「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異業共同投標,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惟共同投標廠商成員可具有2項以上業種資格,一家廠商同時具備3項資格者可單獨投標。 2.特定資格: 以代表廠商為準(甲等綜合營造業)「具有相當財力者」,其內容合於下?規定者(1)權益不低於新臺幣3億1,600萬。(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應附證明文件: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或最近一??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