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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門車牌辨識門禁管制暨影音對講系統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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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校門車牌辨識門禁管制暨影音對講系統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
機關代碼 | 3.76.56.96.1 |
機關名稱 | 澎湖縣立馬公國民中學 |
單位名稱 | 總務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4/16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4/21 09:00 |
開標時間 | 109/04/21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75,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2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付郵資250元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營業項目為: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701010電信工程業,且未受停業處分者。惟雖有上述投標資格,而有下列1至2款情形之一者,仍不得參加本案投標,如有發現,其標無效,得標者取消其得標權,餘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1)有採購法第38 條「政黨及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 (2)有採購法第50 條、第101 條、第103 條各條第1 項各款規定情形 之廠商。 (3)依採購法第15 條規定,若投標廠商與本案承辦、監辦人員具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關係,請切結告知本校, 以便承辦、監辦人員迴避。 2.符合前項「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文件: (三)與履約能力有關: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押標金單據或憑證(正本)。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六)、標單。 (七)、廠商相關切結書(切結書1)。 (八)、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